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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人的眼睛(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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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人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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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真实,这种真实只能以生活之眼捕捉,而不能以旅人之眼睛观看。

我们在一个地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后,开始熟悉这地方的季节草木、情事脉动。

我们在这地方之内,以居民视而不见觉而不感的无谓切入其中,体会周围的一切,因为是局内人,生活在常规中老旧而安心。

走过每天走过的街道,进出每天进出的建筑,所有细节在熟悉中泯灭,不能描述那个招牌的颜色,弄不清楚巷子里有几盏路灯,但是那气氛、节奏、味道、声音,所有的总体在我们的印象里。

我们在印象的混沌中摸索,这感觉是熟悉到不能再熟悉,准确到不能再准确。

我们是这印象的一部分,我们知道,不需要去寻找、去看。

当一个旅人远道寻访一个地方,看见的是什么?到纽约看见帝国大厦、世贸大楼、自由女神、第五大道、百老汇,到巴黎看见凯旋门、卢浮宫、埃菲尔铁塔、巴黎歌剧院、塞纳河,这些名胜古迹一一看在眼里,甚至背诵它们的历史事实,仿佛比当地居民知道更多重要细节。

然而正是这种仿佛知道,使旅人的看见停留在表面。

这是局外人的看,不能在几天之内吸取属于一个地方的精神,以当地的山水人文为自己的血肉素质、风格性情,充其量只能算是眼睛的看。

也许所见不是虚假,然而隔了一层,见皮不见神。

许多作家写他们居住的地方,以心灵之眼捕捉真实。

乔哀思(4)的都柏林,怀特的纽约,卡缪(5)的阿尔及尔,白先勇的台北,张爱玲的上海……他们写的不是外在的音容笑貌,而是里面的动**哀乐。

我现在既然近纽约,文学中对纽约的描述便比以前切身得多。

美国作家约翰·其佛(6)(JohnCheever)在日记里写纽约“似乎制造需要年轻的健康和精力的自我中心主义,而当年轻的健康和精力不再时,以伪装来代替。

……似乎预兆深渊,不时你听见沉落的人的声音,看见他们的脸孔”

今年才过世的哈洛·布洛基(7)(HaroldBrodkey),在死前一篇散文里有类似的描写:“这城市(纽约)的邀请的麻烦是你知道你可能撑不过去;在你做任何有趣的事之前,你可能溺死,可能跌下火车,不管你喜欢哪个隐喻。”

是的,熟悉纽约你便可以感觉到,那使这城市迷人的繁华正是背后致命的冷酷。

高楼插天,你必须同时记得它投影的长度。

王安忆的《长恨歌》承张爱玲余绪,试图以史笔写下一个上海女人的爱恨,可惜脆弱的故事本身承载不起这样大的野心。

但是她描写上海的许多片段,大笔纵横而深入骨髓,是只有长住其中的人才写得出来,观光绝对看不到的神貌。

譬如写上海弄堂:“是形形种种,声色各异的。

它们有时候是那样,有时候是这样,莫衷一是的模样。

其实它们是万变不离其宗,形变神不变的,它们是倒过来倒过去最终说的还是那一桩事,千人千面,又万众一心的。”

“上海弄堂的感动来自于最为日常的情景,这感动不是云水激**的,而是一点一点累积起来。

这是有烟火人气的感动。

那一条条一排排的里巷,流动着一些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东西……”

“鸽群飞翔时,望着波涛连天的弄堂的屋瓦,心是一刺刺地疼痛。

太阳是从屋顶上喷薄而出,坎坎坷坷的,光是打折的光,这是由无数细碎集合而成的壮观,是由无数耐心集合而成的巨大的力。”

有时虽嫌感情过于夸张,但是以地理写心理,由房屋巷弄而至爱恨起落,从格局捕捉一个城市的灵魂,手笔的壮观在当代文学中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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