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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11日下午,广州市海珠区的一名中学生小华(化名)在学校小卖部买东西,被比他高一年级的黎某踩了一脚,于是骂了黎某一句。
黎某当天放学后就纠集一帮同学去“教训”
小华,幸亏被周围群众发现,得到及时制止。
小华回家后越想越不服气,于是便找来黄某、周某、苏某等几个“铁哥们”
帮忙。
14日中午,小华等人气势汹汹地找黎某算账。
黎某见势不妙,也喊上叶某等数十名同学前去应战。
一场混战过后,3人倒在血泊中,年仅17岁的叶某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黎某被刺伤胸部。
事后,小华等4人向公安机关自首,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
2004年12月28日,北京市某中学初二学生小古(化名)给同学小红(化名)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你觉得舟(化名)这个人怎么样?”
她随口答道:“有点牛B。”
后来,小红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舟。
30日下午,小红因为“翻闲话”
被5名同班女生、4名其他年级的女生叫到学校女厕所,然后2人守在厕所门口,其他7人围住她,用脚踹她的小腿,煽她耳光。
她们临走时说,如果她敢告诉老师和家长,她们将见她一次打一次。
就这样,14岁的小红在她们的围攻下,出现了严重的急性应激反应。
不敢一个人呆着、不敢去学校、晚上不敢一个人睡觉,只会莫名其妙地笑和哭,也不敢告诉家长和老师。
在家长的反复盘问下,直到1月4日她才说出事情真相。
经医生诊断,小红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头面部软组织损伤,左下肢软组织挫伤并伴有局部皮下出血。
随后,她在家长陪同下多次到北京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儿童门诊进行心理干预治疗。
参与此事的9名女孩都受到了警告等处分,并且共同负担小红治病的医药费。
2004年10月10日傍晚,贵州省独山县某中学高三学生彭某,在县城一家网吧上网,因为一件小事,与社会青年孟某发生口角。
第二天,认为自己吃了亏的孟某,得知彭某又在网吧上网时,随后就通知他去大会场。
彭某知道来者不善,于是带了2位同学如期赶到,双方话不投机便打斗起来,后被人劝开。
20分钟后,得知彭某遭到“欺负”
,彭某所在学校的40多名同学前往增援,随后发生混战。
等警方赶到时,孟某的弟弟已经死亡,其他4人受伤。
仅仅是为了一点点小事,就引发了40多名学生群体斗殴,造成1死4伤,这账又怎么算呢?
2004年9月15日下午,湖北省某技校的一名学生,因为洗衣与同学发生冲突,17日晚自习结束后,他找来几十名同乡,将对方同学的宿舍团团围住,并且在外面叫骂。
该宿舍里受到刺激的6名学生拿着砍刀和棍棒冲出宿舍,一阵乱砍乱打。
结果,前来挑衅滋事的学生一人被砍中喉咙当场死亡,另一人的右手掌被砍断掉在地上。
事后,那位断手虽然已经被接上可是却形同虚设的15岁男孩懊悔不已,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内外勾结,动不动就去校外搬救兵
从上可以看出,本来是学生之间的斗殴就已经很复杂了,可是在通常情况下,这些学生动不动就去校外搬救兵,使得矛盾进一步激化、混战进一步升级,以至于到最后一发而不可收。
这正是中小学生暴力行为的主要特征之一。
调查表明,许多中小学生都和社会青年有联系。
学生之间发生矛盾,他们不找老师解决,而是到校外找帮手,然后在学校里几个人打一个;或者由于学校纪律严明,不敢在学校撒野,于是相约去学校外面大打出手,让校方鞭长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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