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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凌风最终决定给皇上写一封密折。
这个决定做得并不容易。
他在书房里坐了整整一个下午,面前摊着纸,笔提起来又放下,反反复复,直到日头偏西,窗棂的影子从桌案的这一头挪到了那一头,才终于落下第一笔。
他写得很克制。
没有诉苦,没有表功,甚至没有提城隍庙那场交锋的细节。
他只说了三件事:周延已死,碧桃失踪,宁王的人盯上了扬州。
措辞极尽简练,像是在写一封公文,一字不多,一字不少。
末了,他添了一句——“臣离京多年,不问朝事久矣。
边关旧部散于四方,叶字旗已是往事。
臣愿做一介平民,与妻教子,了此残生。”
他把信纸拿起来,对着光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
然后折好,封蜡,盖上私印。
“送出去吧。”
他把信交给林娇娇,语气很平静。
林娇娇接过信,没有多问。
她知道这封信意味着什么——她的男人在向皇上交底,也是在向皇上讨一句话。
那句话若是给了,他们就能安稳过日子;若是不给,往后的路就说不准了。
信使快马北上,五天之后进了京。
又过了七天,回信来了。
叶凌风拆开封蜡的时候,手指微微有些发颤。
信纸展开,上面只有一个字——“可。”
笔力遒劲,一勾一划都透着杀伐气。
是皇上亲笔。
叶凌风盯着那个字看了很久,久到林娇娇忍不住凑过来看。
“就一个字?”
她有些意外。
“够了。”
叶凌风把信纸放下,忽然笑了一下,“这一个字,比我十年立的军功都值钱。”
林娇娇没有说话,只是把手轻轻覆在他的手背上。
从那天起,叶凌风当真不再过问任何朝堂上的事。
驿道上飞驰的信使、茶馆里压低声音的交头接耳、某些人若有若无的试探——他通通视而不见。
每日早起练一套拳,然后去书房教三个孩子读书写字,午后小憩半个时辰,傍晚在院子里浇浇菜、修修花草,日子过得像是从闹市搬进了深山。
他的三个儿子,是三胞胎。
同年同月同日生,却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三副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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