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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前往路上(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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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走前一天晚上,他在冥獒身上也花了功夫。

熊战之后修復过的躯体已经恢復如初,他用一块深灰色的粗麻布缝了一个简单的套子,盖住冥獒身上最显眼的那些铁钉镶嵌痕跡和偶尔闪过的水银光泽。

套子不算好看,粗针大线的,但他的缝纫水平也就这样了。

好在效果达到了——套上之后冥獒从一米开外看去就是一条体型偏大、长相凶恶但还算正常的猎犬,被烧伤过所以缺了半边耳朵,仅此而已。

他不能把冥獒留在石屋,一来石屋的防御体系有一半建立在冥獒存在的基础上,二来这趟长途跋涉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有一只能咬死熊的炼金傀儡跟在身边,相当於隨身携带了一个沉默的护卫。

出发那天清晨,高庭的雾气还没散尽。

雷克斯穿了那套护胸甲配旧罩衫,蹬上长筒皮靴,背上短剑,马鞍上固定好伐木斧,怀里贴身放著给提利昂的信和马图斯给的安全通行证。

冥獒跟在马侧,灰麻布套子在晨雾中时隱时现,乍一看像一条安静的大猎犬。

马图斯在城门口等著他,旁边还站了一个穿轻甲的年轻骑手,是负责把他送到高庭主干道岔路口的嚮导。

马图斯最后叮嘱了一遍——信务必亲手交给提利昂·兰尼斯特,凯岩城那边交接完之后记得拿回执,回执上的兰尼斯特印章是领另一半赏金的关键凭证。

雷克斯一一点头记下,然后翻身上马,带著冥獒踏上了向西的道路。

从高庭到凯岩城,黄金大道是唯一的主干道。

路修得很好,宽得足够两辆货运马车並排行驶,路面铺著压实的碎石和砂土,排水沟修在两侧。

这条路是坦格利安王朝时期修的,歷代君王都知道连接高庭和凯岩城的经济命脉有多重要,光是这条路上的商税就能养活一支小型军队。

雷克斯骑在马上,让马保持著慢跑和步行交替的节奏,过上一个多时辰就下来牵著走一段,给马餵水吃草,顺便让冥獒在不远处转转。

他不急著赶路,这趟行程最少要三周,把人和马都累死在半路上不会有人给他发奖金。

冥獒小跑著跟在马侧,麻布套子下偶尔闪出一线水银的反光。

它对沿途的风景毫无兴趣,但头颅始终微微摆动,扫过路边每一丛灌木,每一声不正常的鸟叫。

它在持续工作,像一台设定好警戒半径的哨兵机甲。

黄金大道第三天的时候,景色开始变了。

高庭的甜腻花香味被远远甩在身后,取而代之的是河湾地腹部那种深沉湿润的泥土气息。

蔓萝藤爬满路边每一棵老树,野玫瑰丛一团一团地炸开在灌木里,红的白的粉的,浓烈得像泼翻的顏料。

空气潮湿而温暖,午后会准时下一场短促的太阳雨,雨水砸在碎石路面上蒸起一层白蒙蒙的水汽,然后不到一刻钟又被太阳晒乾,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雷克斯在这种舒適的气候里反而更加警觉。

路好走,驛站密集,提利尔的势力在这片区域根深蒂固——这意味著真正的威胁大概率不会出现在这里。

但他还是保持著一个固定的节奏:天亮出发,正午找阴凉处歇一个时辰,天黑前赶到驛站。

冥獒始终在马右侧小跑,麻布套子上沾了不少泥点和草籽,但步伐一成不变,水银嗡鸣声被马蹄声盖住,只有停下来的时候能听见它胸腔里那道极低的震动。

沿途驛站的人看到他拿出金玫瑰通行证,態度立刻从审视变成殷勤。

马有人喂,房间有人打扫,晚饭有热汤和黑麵包,偶尔还能吃上驛站厨子燉的羊肉萝卜。

雷克斯每次都把羊肉分一半给冥獒——傀儡不需要进食,但嚼碎吞咽这个动作本身对维持它的偽装很有用,一个在驛站院子里趴著安安静静啃骨头的“猎犬”

比一个什么都不吃的黑兽正常太多了。

第五天,他路过了苦桥。

那座横跨曼德河的古老石桥据说是“青手”

加尔斯在世的时候修的,桥面宽得能並排走六匹马,桥头立著一座风化得面目模糊的石像,也不知道是哪位古代国王。

苦桥镇是玫瑰大道上一个不小的集散点,镇上有铁匠铺、马具店和两家酒馆,空气里飘著打铁炉的焦炭味和烤麵包的麦香。

雷克斯在这里歇了一晚,给马换了新蹄铁,给自己买了一件油布雨衣——驛站老板说过了河往西走,天气会越来越不稳定。

过了曼德河,地形开始起伏。

平原逐渐被低矮的丘陵取代,路面不再笔直平坦,而是沿著山势弯弯绕绕,偶尔要穿过劈开山脊的窄道。

视野时开时合,开阔处能看到大片大片的金色麦田在风中翻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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