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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场上不断的重伤、死亡,再爬起来。
格林花了整整一年时间才找到机会,趁著那群督军喝醉,从战爭泥潭里逃出来。
西大陆战爭形势严峻。
若说爱丽丝失踪后,最有可能去的,那便是唯一与西大陆接壤,並且社会较为安稳的南大陆帝国。
於是,从绞肉机般的战场逃出来后,格林悄悄爬上了一艘货船。
在货船里体验了一把在中世纪三角洲贸易商品的感觉,最终来到了南大陆名为彼得堡的城市。
没多久,格林就在城里打听到一个重要的消息——
“半个月前,那传说中头戴轻纱,金髮如瀑,眼眸似繁星般耀眼的教会圣女被市长接待。”
根据格林的观察,这群异世界佬的发色一般以棕色与灰白色调为主,少数贵族为黑色。
至少就他见到的人,没有一个是金髮。
那酒馆冒险家口中描述的教会圣女金髮如瀑,眼眸似繁星耀眼...
这跟格林印象中的爱丽丝十分吻合。
他就说嘛,以爱丽丝的脑子,在异世界绝对过得很好!
於是当晚,格林就潜入了市中心,那间接待圣女的別墅房间外,透过窗户看去。
圣女端坐於床,正翻阅著圣经。
她有著九成与爱丽丝相似的容貌,但与爱丽丝相比,眼眸缺少了那一抹小狐狸般的狡黠,脖颈处更是少了一颗小痣。
这些细节,如果不是格林非常熟悉爱丽丝身体,根本分辨不出来。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爱丽丝在玩cos呢。
更重要的是她胸前佩戴的那支掉色的淡金色羽毛笔……
——————
“爱丽丝,下个月就是你生日了,你想要什么?”
“嗯……我想想,我最近挺想要一支羽毛笔来著,最好是金色的。”
“羽毛笔?你要这玩意做什么?”
“气质,气质你懂不懂啊!
你想想,大人们把羽毛笔佩戴在胸前的样子是不是很帅很淑女?让人一看就很有文学素养……
算了,跟你这个国语只有70分的低分崽说不下去。”
“滚滚滚,低分怎么你了?上次考试我只是失误了而已。
还有,要叫我义兄大人,没大没小的。”
……
格林记得很清楚。
当时那跟爱丽丝长相相似的圣女胸前佩戴的羽毛笔上,用小字刻著不同於泰勒拉语的文字。
那是四个汉字:
赠,爱丽丝。
格林刚想进去询问他送爱丽丝的羽毛笔怎么在那圣女身上,下一刻,就被屋外巡逻的骑士发现当成刺客抓了起来,根本不给自己解释的机会。
格林因此被安排了个刺杀圣女的罪名,明天中午行刑斩首。
格林皱起了眉头。
倒不是害怕明天中午的斩首。
被砍个头而已,就跟吃饭喝水,没什么稀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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