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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山绵延八百里,山林鬱鬱葱葱,养活百万黎民。
因坐落大晋西南边陲,拳头大过规矩。
岷山南麓,大堰坎寨。
正午烈阳將一栋古旧高脚屋,烤的闷热难耐。
穿堂风过的时候,带来一丝清凉,也让破旧竹蓆上的季兴,恢復一丝生气。
“痛!
啊...嘶...”
季兴试图睁开眼,却牵扯到眼眶上的伤口,疼得倒抽一口冷气,只好微眯著眼。
“兴儿?你终於醒了!”
七分关切三分悲伤的女人声音,在季兴耳边响起。
季兴扭头去看,但后脑的伤口被牵动,他只能尽力转动眼球看去。
女人黝黑乾瘦,脸上遍布皱纹,显然刚刚哭过,双眼布满血丝。
这是他娘,顾氏。
“娘...”
季兴一开口,才发现一嘴苦涩的药味和血腥味。
“醒了就好...”
顾氏粗糙的手,避开他脸上的伤口,在额头抚著。
季兴没有动,静静看著顾氏土布长裙袖口上磨起的毛边,和因常年硝皮、织布、编竹而满是裂口的手。
过了好一会,她语气透出一丝欣喜:
“还好没发烧。
你记不记得,是谁对你下这么狠的手?可是玉和沟那群天杀的做的?”
玉和沟?
这个名字像一根绳,把季兴脑海里混乱的记忆,穿成一条线。
山林、白貂、能一跳丈高的猎户,还有...
弓!
他那把崭新的,价值八两银子的劲弓!
老桑木弓胎,牛角弓片,用上等鱼胶粘合,拉力足足七十斤。
为了这把弓,他在岷山艰辛打猎。
一年时间,身上被毒虫、荆棘不知留下多少伤疤,才攒下五两三钱银子。
又腆著脸找大伯,借了二两七钱银子,才从龙正镇,把弓买回来。
因为有了劲弓,才能在四十步外猎鹿、野猪,赚更多钱的机会。
鹿与野猪藏在深山里。
不去深山,只能猎到兔子、野鸡,一只最多不过一钱银子。
而一头野猪少说二两,一头鹿起码三两!
虽不常猎到,但只要猎到一头鹿,就能直接还清借来的钱。
积攒下去,就能起一间新的高脚屋,娶个媳妇,生几个娃娃。
好日子触手可及!
自买了新弓,天光微亮他便起床,將弓擦的能映出朝阳的影子,才肯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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