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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神农氏是如何泡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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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氏时代,女人顶了四分之三的天,管着农业。
男人只干干打猎的事,没什么利润,虽然很努力,却往往却空手而归(有时候干脆被动物猎了他们)。
于是从事农业、采集业的女人成为七千年前社会的主导。
所以当时的女生都“花心”
。
七千年前,是女生泡男生。
当时的农贸市场是寻找异性partner的好地方,就跟现在的帅哥去解放碑打望一样,只不过当时是女泡男,不是男泡女。
农贸市场人群汇聚:有卖鸟蛋、卖鱼的,都是物物交换,互通有无,调剂余缺。
还有摆了地摊卖饮料的——她把植物根茎泡水,卖给远路口渴的你。
相逢不饮空归去,洞口桃花也笑人。
而这时你正拎着打狗棍(尖木棒),背着一筐麻皮(你采集来的,可以作衣料),走在农贸市场上。
假如你背筐的姿势又比较酷,兴许就会被女孩选上。
一个卖饮料的女孩直勾勾地对你打望了一阵,觉得你这货色还不错,就冲你放电。
但是你是个有骨气的男生,特别是你发现这个女孩牙齿有点暴,一笑就不好看了。
于是你借故跑开。
另一个卖兽皮衣服的女孩进入了你的视野。
这个女孩手很巧,纤细的手指是你的最爱。
为了避免乱发飞扬,她头顶上梳起一个螺壳样的乌髻,还有一只象牙梳固守着那里。
象牙梳是五齿的,发明梳子的灵感来自五个手指。
尽管如此,还是有些长发分成柔和的几咎,解散在她的肩头。
其实我需要再声明一遍,不是你挑她,是她挑你(因为当时是母系社会来的)。
如果她觉得你符合她的style,就会冲你放电,你就跟着她,直接去她的住处——千万不要害羞,因为别人也是这么干的。
路上你看见那个卖饮料的牙齿有点爆的女孩,后面也跟着一个帅哥呢,是她泡来的。
到了女孩住处(坑屋),已到夜色深沉的时分,晚风像装在水瓶子里的半瓶子水,涌动着绿色的星光,你和这个野蛮女孩,互相拥抱着,在她的小屋子里,已经成为春天中幸福的一员。
没有任何人会干涉,男生在女生家睡觉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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