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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钞卷十三异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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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僧
康僧会(出《高僧传》)
康僧会,其先康居国人,世居天竺,其父因商贾移于交趾。
会年十五岁,亲亡。
出家,厉行甚峻。
笃志好学,明解三藏,博览六经。
先有优婆塞支谦,字恭明,一名越,本月支人,来游汉境,博览经籍,遍学异书,通六国语。
其为人细长黑瘦,眼多白而睛黄。
时人为之语曰:“支郎眼中黄,形躯虽细是智囊。”
汉末遇乱,避地于吴。
孙权闻其才慧,召为博士,使辅导东宫。
谦以经多梵文,未尽翻译,己妙善方言,方欲集众本,译为汉文。
从黄武元年至建兴中,所出维摩、大般若、泥洹。
法句、瑞应、本起等四十九经,曲得圣仪,辞旨文雅。
又依无量寿中本起,制菩萨连句梵呗三契,并注了本先死经等,皆行于世。
时吴地初染大法,风化未全,僧会欲使道振江左,兴立图寺,乃杖锡东游。
以吴赤乌十年初达建业,营立茅茨,设像行道。
有司奏曰:“有异人入境,自称沙门,容服非恒,事应察检。”
权曰:“昔汉明梦神,号称为佛。
彼之所事,岂其遗风耶?”
即召会诘问,有何灵验。
会曰:“如来迁迹,忽逾千载,遗骨舍利,神曜无方。
昔阿育王起塔,及八万四千。
夫塔寺之兴,以表遗化也。”
权以为夸诞,乃谓会曰:“若能得舍利,当为造塔;苟其虚妄,国有常刑。”
会请期七日。
乃谓其属曰:“法之兴废,在此一举。”
乃共洁斋静室,以铜瓶加几,烧香礼请。
七日期毕,寂然无应。
求申二七,亦复如此。
权曰:“此欺诳,将加罪。”
会更请三七日,权又特听。
会誓死为期。
三七日暮,犹无所见,法侣莫不震惧。
既入五更,忽闻瓶中铿然有声。
会自往视,果获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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