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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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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倔强,野生,独活。
那些多年的老习惯,是我唯一没有变化的地方。
我是一个,总把自己放第一位的人,我知道这是很自私的事情。
我会按照我自己想要的生活去活,我像中了毒一样固执违背父母最初对我的期盼,坚持自己十年前就想要做的事情——写作。
十年前,我还是个初一的学生,十三岁,写了两本厚厚的手稿,书名叫《那一年,我们没有过完春天》。
那时,我从书店里一摞摞的书最后一页,抄写每一个出版社的电话号码,抄在我手稿的留白的首页。
然后一个电话,一个电话的打过去,所有的出版社均拒绝,只当是一个年少的孩子开的玩笑。
至今,我自己都无法想象我当年的勇气。
每当现在的我,在写作中受到了挫败,我都会问我自己,想想当年的自己,是怎么勇敢地坚持下来。
周围的朋友,还有我的编辑,常说:湖是生来注定要写作,天生吃这一碗饭的。
有的时候,几个月不写一个字,从一个城市穿梭到另一个城市,在市井里,逛菜市场,逛花鸟鱼虫市场,头发凌乱也不梳理,被妈妈贴上标签,是野生的孩子。
有的时候,疯狂起来,不吃不喝写三十个小时,写到后来,走火入魔一般,又哭又笑嘴里念念叨叨,写完大结局,把电脑合上,倒头就睡,严重脱水,瘦了足足五斤。
等我起来,老妈看见我的脸,吓得问我是怎么了,人不人鬼不鬼。
我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形容枯槁,脸色黯淡,我对自己笑了。
我还得意洋洋对老妈说:你看看,二十多年来,你什么时候见我做事疯狂认真成这样?没有吧。
是啊,没有了,我想这世界上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件事,也不会像写作这样能够让我不吃不喝连续做三十个小时了。
有时想想,自己是自私的,做自己喜欢的事,疯狂,执着,固执,听不进劝,让辛劳的父母在忙碌中还要为我担心。
认识一个也热爱文字的孩子,我问她会打算以后走写作的道路吗,她说不会,虽然很喜欢写作,但写作挣不了多少钱,以后我要经商,挣很多钱让父母享福。
我听了,沉默了,我想我是不孝的,也曾想过要挣很多钱让父母不再辛劳,可最后,写作还是把我的孝心比下去了。
我总说自己是个自私的人,我爱上了一个男人,一个没房没车刚毕业的男人,准确说,还是个男孩,说好听点是青年才俊,说白了就是个穷小子。
老爸老妈听说我恋爱了,急着要见见他,帮我把把关,其实,我和他已经谈了好几年了,04年我还在读高一,我们就早恋了。
我告诉爸妈,他一没房,二没车,人品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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